索引号: | 11441900007331902W/2023-00099 | 分类: | |
发布机构: |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2023-02-24 |
名称: |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03031号) | ||
文号: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3-03 | |
主题词: |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》(2023年第15号),涉及东莞市1家经营企业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: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一、东莞市虎门吉丽冻肉店经营的“初生蛋”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(一)抽检基本情况。东莞市虎门吉丽冻肉店经营的“初生蛋”(无包装、购进日期:2022-10-10)地美硝唑项目不合格。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(二)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。东莞市虎门吉丽冻肉店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(一)项的规定;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、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我局对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;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免于处罚。(东市监处罚﹝2023﹞03030128004号)。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(三)原因排查情况。该单位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,立即对已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,并开展自查,认真分析,查找原因。该单位认为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储存销售上述“初生蛋”,储存销售区周边没有污染源,未对上述“初生蛋”做任何改变产品性质的措施或任何非法添加 ,所以上述“初生蛋”检测不合格并非该店造成,应该是养殖环节造成。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ntent="true" style="text-align: left;"> 2023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