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11441900007331902W/2023-00108 | 分类: | |
发布机构: |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| 成文日期: | 2023-03-07 |
名称: | 2023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(张文青、黄智玲) | ||
文号: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3-07 | |
主题词: |
虎门镇2023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(新入户人员、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专用)
根据《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》(东府〔2016〕110号)、《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东府〔2019〕37号),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从 2023年3月7日起至 2023年3月16日止。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(地址: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,电话:85196728),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,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。
附件:2023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(张文青、黄智玲).xls
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3月7日